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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2 03: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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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没想过你们这种各打50板的办法只会造成市场混乱,无证可究
就拿国内这种没追踪号的邮件,要是哪个卖家收了东西缺声称没收到找卖方赔50%?怎么处理?
要是卖方收了钱什么事也不做,到时候就号称邮件丢了,赔50%那不卖方什么成本也没倒赚钱了?
此时卖家A如果已经得到了B的钱,当然喊得爽",很奇怪我就完全没这种爽的感觉,劳动所得,有什么不可以,又不是天上掉了钱,心理很爽快
"谁来为你证明投递的内容,以及货物的品质?都不能的话,你凭什么免责叫的这么背挺腰硬,理直气壮?" 邮件丢失,还要证明邮是什么内容?就是说买家事先串通邮局把这邮搞丢,所以事先可以放点不直钱的东西进去,或者搞个空信封? 怎么就不能挺腰硬,理直气壮了?
"索赔也正因为这个证明,应该卖家A去邮局处理",国内邮局会赔的?我很好奇
国外就是明确说不赔,除非你买了保险. 保险费和邮费请分开处理,按ebay都会给予买家选择,或者卖家要求买家付保险
看来看去你们的关点就是"买家付了钱东西没拿到,很亏很可怜,所以多少要赔他点",就是在感情上这么讲
另外还一直在强调先钱,既然按国内形式看,先货还有多少人卖?
怎么大家不觉得该在这方面多多下手?而不是硬扣给卖方50%责任,保证以后买别人东西邮件丢了可以拿回50%
再者,要是按你的说法也表紧.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你们说什么邮的方式是卖家提供的,(那么以后帖里搞个买家自选,绝一点就是丢失不保)
目前看下来都是在找"碴",这里找点那里找点,而且慢点卖方发觉以后都可以事先预防,那时候才真正把自己搞的完全没责任,然后你们就觉得这帖目的达到了?
凯渊-卓洛一直说什么对自己有利的,你意思我这么说对我自己有利了?我就可以说,我在论坛上买的比卖的多,还就卖了一次,还发生不开心的事,我也没逃责任!
多用用换位思考,买方钱丢了是钱,卖方赔钱了不是钱?买方没拿到东西可怜,买方卖方都赔了钱东西没了,这样大家就舒服了?死扣一个帽子给卖方就是你们的目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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