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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ewd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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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守墓的监视者>-烦请出示下资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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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wddr 于 2008-5-6 11:30 发表


日文能力、查询能力有限呀,每个人都不同,查不查的标准无法有准确的界定。

一个懂日文的和不懂的无法做横向比较,在没有相同的条件下,如何能体现规章的公正性?

举例:
如果一个日本人,想查阅中国的刑 ...

正如版规所说的……伸手也分[会查不查]和[不会查]……
当然……现在我们看你是[不会查]……但是你觉得自己是[会查不查]我们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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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1: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wddr 于 2008-5-6 11:36 发表
大家解答问题很热心,相当感动。

小小的问题就是,部分同学都太热爱这里了,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把自己的所有行为规范强加到每个到来的客人身上,直接导致客人到来时有些不适应。

如果你家的木地板,客人脱 ...



虽然我是觉得比喻不大妥当 不过你非要看成是主客关系的话 客人是不是应该在向主人建议之前遵守原本并不过分的要求?

再说 你的“语言习惯”既然对不止一个人造成困扰 那么对比起你的答复诚意 真让人不得不再次审度你对主人的态度呢

总之 那啥 虽然本区没看到“语气不客气者不得入内”的规条 不过LZ要继续下去的话 只怕不会在这里受到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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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6 13: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ikey 于 2008-5-6 11:46 发表

否……你搞错了一点……
我们之间没有主客之分……每个人都一样……
规则就是这样……不适应就别来……
而且……现在你也不是正在[自己的所有行为规范强加到别人身上么]……


不要那么霸道嘛。。[规则就是这样,不适应就别来],说这种话,你说你没有所谓先入为主的概念?这种话太失水平了。

你再说次我们之间没有主客之分?你这句话,就隐约是[我家就这样,你有本事别来]

既然你知道[自己的所有行为规范强加到别人身上么]的痛苦,你又何必非要这样讲呢?

而且我刚才问了,谁不爽,怎么个不爽法?怎么才会爽?这个人人生就是建筑在别人要让他爽的基础上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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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3: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虽然把律师的职业习惯挂在嘴边,但综合来看,估计还是在校法学系学生一类的身份吧。至少从我接触的律师们来看,证据是他们战斗的武器,但是正因为是武器,所以他们不会随便的挂在口中,更不会养成在生活中把证据挂在口中的职业习惯。如果一个律师和你谈证据,那么一是他在开玩笑,二是他认真了,进入了工作状态。楼主你认为你发这一帖的时候是处于哪种状态呢?相反的,目标成为律师或者憧憬成为律师的,由于在学习期间或者影视游戏作品中对于证据的强调,才会一再的,将证据挂在口中,因为其对律师的憧憬,所以称其为律师的职业习惯。
其次,律师虽然是以“战”为职业,也正因为此,他们清楚自己“战”的目的,律师所有的战,都是为了其最后的结果与目的,像这种一没意义二没意思的战斗,律师是不会让自己陷在其中的,相反的,以律师为目标或者憧憬律师的人——当然也有部分就是以此为乐的人——才会去享受这战当中的乐趣,并且把其认为是自己职业技能的培养。

当然,不排斥楼主和我见过的所有律师都不一样,属于新新人类律师。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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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6 13: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薔薇の称号 于 2008-5-6 11:55 发表



虽然我是觉得比喻不大妥当 不过你非要看成是主客关系的话 客人是不是应该在向主人建议之前遵守原本并不过分的要求?

再说 你的“语言习惯”既然对不止一个人造成困扰 那么对比起你的答复诚意 真让人不得不再 ...


看完你的话,我的认识是果然是这样,我举例的原因是有人的回答里有这种感觉,而你迫不急待的承认了这种感觉。

我不觉得我给很多同学们造成了多大的困扰,我清楚的看见,给予我回答的前面楼层的朋友们积极给予我帮助,我也表示了感谢。

我答复的诚意我自己觉得是足够的,反观后面回的帖,不但对于问题没有丝毫帮助,也没有回答问题,站进来就指责他人,这就是礼貌?

我看困扰的怕不是你说的所谓你吧。

最后:
总之 那啥 虽然本区没看到“语气不客气者不得入内”的规条 不过LZ要继续下去的话 只怕不会在这里受到欢迎
总之 那啥 本帖为问题贴,为我诚心请教问题,自认语气并无问题,也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对于不回答问题,又要跑进来踩人的人,比如阁下,是否可以给我个机会稍微多打几个字?至于阁下的欢迎,我没奢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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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6 14: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凯渊-卓洛 于 2008-5-6 13:37 发表
楼主虽然把律师的职业习惯挂在嘴边,但综合来看,估计还是在校法学系学生一类的身份吧。至少从我接触的律师们来看,证据是他们战斗的武器,但是正因为是武器,所以他们不会随便的挂在口中,更不会养成在生活中把证据 ...


斑竹来了呀,如你所说,“战”是有目的的,我正是为此在做努力。
职业习惯不随便挂在口上不敢苟同,有几个人可以长期从事工作而没有职业习惯的?
只有两类,如你所说,新生,但不是你描述的那样,还应该早些一些,应该是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有憧憬,想实现,但是无职业习惯,所以不会开口有职业习惯;
另外一种是已经经历过充分历练的律师,他可能真的沧海桑田后达到工作事业、家庭充分脱离。
但是作为一般的从业人员,你说没有职业习惯,我只能讲我暂时还未做到。

另外,不知斑竹的年龄,敢请教一下,觉得你的想法颇有些阳春白雪的意味。
说的语言也仿佛是动漫里的不食人间烟火一般。太理想了吧?全中国律师总数有多少你知道么?
有百分之几能达到你所说的那种程度你恐怕心里没底吧?
还有,请勿将你接触的律师与我混为一谈,你仔细想想你接触到的律师,是我们现在这种接触方式么?
如果我们在律师楼或朋友见面,你觉得你我会有以上对话么?

仅仅和你探讨一下。无别的意思。

[ 本帖最后由 newddr 于 2008-5-6 14: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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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4: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语气的确有让人不爽的地方 ...  还有标题也不是很好 ...

就算是个人习惯 也希望你能小小的改正一下~~~

就两小小的要求...

[ 本帖最后由 gameboyzero4 于 2008-5-6 14: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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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6 14: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ameboyzero4 于 2008-5-6 14:04 发表
你的语气的确有让人不爽的地方 ...  还有标题也不是很好 ...

就算是个人习惯 也希望你能小小的改正一下~~~

就两小小的要求...


可别这样讲,说得我好象很那个,你如果这样讲,那我就只有改了。

语气的确有让人不爽的地方,我不太能理解,我第一帖的语气是哪里有问题?
标题不是很好?OK!换一个,换个不大能引起歧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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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4: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这样好多了 ... 没什么啦~~~  我也说不出.... 反正看的时候有点点不爽...

语气的话也没办法 .. 每个人都有每个说话的方式 ..  估计你刚来大家看的不习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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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4: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就是多老人喜欢说教  一把年纪了还不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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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5: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請您說教吧 新人S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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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6 15: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M动漫 于 2008-5-6 14:49 发表
这里就是多老人喜欢说教  一把年纪了还不退出历史舞台


都退出了就没人指点了呀。
老人有老人的可爱之处,一些习惯是需要人推动才会改掉的。
历史的巨轮总是被推动着前进的。

而且多数人还是是很友善的,关键是发言人自己位置放对没有。
百思不得其解的其实是标题,只所以用请高手,因为我是菜鸟,找个高手解决问题。
但是部分自认高手的觉得可能有问题,为什么呢?无非可能是好象贬低了菜鸟,我觉得请理解菜鸟喊“高手救命”这种口号的正当性。
至于证据,也认为没什么问题,现在这社会,你没个证据,男厕女厕恐怕都会有人不让你进吧。
潜台词就是你进厕所时,里面人扫视的眼光就是看你有没证据。

所以,解决了问题的人,也许不是高手,但RP上,理解和宽容了一个菜鸟,他们是游戏王的高手。
反之,不曾解决问题,反而挑肥拣瘦的人,也许是高手,但是为了所谓江湖规矩,看着不爽,我看这种人也不算理解了游戏王真正的含义吧?

我朋友告诉我游戏王的主角有着同样的品德,那就是热血、乐于助人。
但是有些人身上,我看不到,我看到的仅仅是玩了所谓多少年,资深,发贴量,还有就是所谓“高手”。
如果是这种“高手”,那么不请教也罢。
换个称谓吧,感谢前面回答我问题的各位菜鸟们,让我们菜鸟的热血不断燃烧吧。
正是有了这些菜鸟,这个游戏和这个论坛才没有丧失未来的希望。
至于寂寞的所谓“高手”嘛,一路走好。
愿我们在游戏王永远都保持菜鸟的热血、进取精神,不轻易鄙视、教训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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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5: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姬龙韵 于 2008-5-6 15:01 发表
那就請您說教吧 新人SAMA


错了,明显应该是MJ S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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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6: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wddr 于 2008-5-6 15:26 发表


我朋友告诉我游戏王的主角有着同样的品德,那就是热血、乐于助人。
但是有些人身上,我看不到,我看到的仅仅是玩了所谓多少年,资深,发贴量,还有就是所谓“高手”。
如果是这种“高手”,那么不请教也罢。
换个称谓吧,感谢前面回答我问题的各位菜鸟们,让我们菜鸟的热血不断燃烧吧。
正是有了这些菜鸟,这个游戏和这个论坛才没有丧失未来的希望。
至于寂寞的所谓“高手”嘛,一路走好。
愿我们在游戏王永远都保持菜鸟的热血、进取精神,不轻易鄙视、教训他人。

很明显,阁下误解大家的意思了,还是阁下的职业习惯驱使阁下在偷换概念?所谓的高手跟菜鸟的区别,就是是否严格遵守官方调整,以及是否严格遵守一个公共社区的规则。很明显,前面回答阁下的都是善用论坛资源和遵守论坛规则的人。阁下在17#里讲到“一个懂日文的和不懂的无法做横向比较,在没有相同的条件下,如何能体现规章的公正性?”如果你问的是其他没有中文调整的老卡还可以用这个
这个借口,但是很遗憾,偏偏首墓众是少数有中文调整的老卡,而且板凳所贴出的正是本论坛置顶的“   [资料]卡表/基本教学资料贴/攻略”里连接的内容。而阁下把他们归类为菜鸟,对他们是很失礼的。所以,大家鄙视的不是阁下是菜鸟,而是针对阁下无视本论坛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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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6 18: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伟大的生还者 于 2008-5-6 16:58 发表

很明显,阁下误解大家的意思了,还是阁下的职业习惯驱使阁下在偷换概念?所谓的高手跟菜鸟的区别,就是是否严格遵守官方调整,以及是否严格遵守一个公共社区的规则。很明显,前面回答阁下的都是善用论坛资源和遵守 ...


你的解释有点小小的问题,如果如你所说,那我怎么没有发现前面有人提出和你一致的说法呢?
上面的10来位发言者我都还在仔细分析哪位说话是什么语气什么心态呢,阁下您就都明白了?您就代表大家的意思了?
关于遵守公共社区的规定的说法就是莫名其妙,那按照阁下您的意思就是,这个社区喊“高手救命”都犯法了?
我看是您在偷换概念吧?
还有,请不要抱着半篇文章就开始跑,请看清我在说哪些人是“菜鸟”,善意的还是恶意的自行分辨。我想您所谓的失礼,请可以您对我失礼一次。

最后您说我无视论坛的规章制度的行为,请做详细说明,哪些地方,违反了哪一条?不要动不动拿这种大帽子压人。
我也可以说您违反论坛规章,只是我的理由和你的可能几乎一致而已,那就是莫须有。如果你可以找到相应的规章,我相信我也可以找给你适合你的条款。

另外,什么叫正好有中文的调整?我当时的例子只是想表达大家寻找和理解的途径不同而已,您的理解是只要全世界有一个地方有准确解释,那就是发贴的人违反规章制度?
你怀疑我没找过?我告诉您,我真找了很久,确实未果,如果你非要认为没有找到就是错。
那么阁下请回大明王朝吧,我要给阁下讲个故事:
明朝有本书叫《大诰》
朱元璋出了本书叫《大诰》,也不能让那么多的老百姓直接去听,去读(很多人并不识字)。这实在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但奇人就是奇人,朱元璋用一个匪夷所思的办法解决了问题。
他的办法具体操作如下:比如张三犯了罪,应该处以刑罚,县官已经定罪,下一步本来应该是该坐牢的去坐牢,该流放的流放,但差役却不忙,他们还要办一件事,那就是把张三押到他自己的家中,去找一样东西,找什么呢?
就是这本《大诰》,如果找到了,那就恭喜张三了,如果本来判的流放,就不用去了,回牢房坐牢,如果是杀头的罪,那就能捡一条命。
反之,家里没有这本书,那就完蛋了,如果张三被判为流放罪,差役就会先恭喜他省了一笔交通费,然后拉出去咔嚓掉他的脑袋。


我有理由相信,阁下比较适合生存在如上的社会里,因为您的逻辑就是,只要您找得到东西,别人就一定找得到,找不到的就犯法。
可惜现在是新社会了,虽然可以家里不放刑法,但是不等于可以乱杀人。
同理,也请不要把家里没有找到刑法的人就判定为杀人犯;
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原因,我们要看的是否有努力寻找过。

[ 本帖最后由 newddr 于 2008-5-6 18: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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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8: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gx动画片上,守墓长用监视者把进化之翼给无效了,进化之翼丢2卡的效果不是cost吗?还是说这个是动画的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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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8: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4202010216 于 2008-5-6 18:36 发表
我记得gx动画片上,守墓长用监视者把进化之翼给无效了,进化之翼丢2卡的效果不是cost吗?还是说这个是动画的bug


动画有动画的处理方式,用动画和OCG比为什么不同是错误的。

如你所说的,动画里可以。但不代表现实也可以。不要用OCG的判断方式去随便给动画套“BUG”。

[ 本帖最后由 闇紅の魔導師 于 2008-5-6 18: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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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9: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挺楼主的

正如悟空都说过,要锻炼成日常都是超级萨亚人状态么。楼主持续保持战斗状态可以保证每次回贴都保证伤害输出

活该我上次打算先示弱然后再变身结果示弱后发现帖子没了那可就没天理了

所以这次我决定不战直接回老家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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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9: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wddr 于 2008-5-6 18:25 发表

明朝有本书叫《大诰》
朱元璋出了本书叫《大诰》,也不能让那么多的老百姓直接去听,去读(很多人并不识字)。这实在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但奇人就是奇人,朱元璋用一个匪夷所思的办法解决了问题。
他的办法具体操作如下:比如张三犯了罪,应该处以刑罚,县官已经定罪,下一步本来应该是该坐牢的去坐牢,该流放的流放,但差役却不忙,他们还要办一件事,那就是把张三押到他自己的家中,去找一样东西,找什么呢?
就是这本《大诰》,如果找到了,那就恭喜张三了,如果本来判的流放,就不用去了,回牢房坐牢,如果是杀头的罪,那就能捡一条命。
反之,家里没有这本书,那就完蛋了,如果张三被判为流放罪,差役就会先恭喜他省了一笔交通费,然后拉出去咔嚓掉他的脑袋。


别人不太舒服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你的题目里隐含了一定的命令语气,现在这个修改以后的题目好多了。太过强硬的请求也许不会帮助你得到你要的答案。

顺带作为一个历史青,一定要吐槽你的引用。《明朝那些事儿》这本神棍书里的东西,不可尽信。当年明月这种说书习气的文体,看一本足矣。当然《明朝》这套书里,目前来说也就是第一本好看一些。后面的部分,充分暴露了当年明月同学是一个明粉的事实… - - 你看看他笔下是如何滥用“盛世”和“猛人”这词的罢… 后面写嘉靖朝诸事时是彻底的崩掉了,给严嵩翻案也要讲点技术含量啊我说,单独说他一辈子没娶二房这算是啥意思。
大明数百年,除于少保、阳明公、袁督师外,无人耳。

[ 本帖最后由 火野隼 于 2008-5-6 19: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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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9: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和楼主做个网友,也很想和楼主玩NBX,楼主点我个人资料可知道我QQ,诚邀一起来玩游戏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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