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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ewd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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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守墓的监视者>-烦请出示下资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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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4: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wddr 于 2008-5-7 14:11 发表

我讲的是,骗一个人容易,骗所有人也是可以的,骗人一辈子也做得到,但是骗全天下人于永远。恐怕不现实而已。


少年,你直接承认你上面引用错了历史典故就得了。强行辩解只会越抹越黑,你在这里解释的,你自己套进你引用的那一句里,说得通么。长篇大论混淆视听这把戏也看看对象再用,免得被戳穿了更加丢人。去找喜欢跟你扯皮的人继续扯罢。
至于你这句 恐怕不现实 也太露怯了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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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7 14: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混沌白魔术师 于 2008-5-7 13:58 发表
很好很强大,又一网战贴
爬了一下楼,说说(幸好层数不高)
先跟LZ说一下下,最近伸手帖超多,大家有火气是正常的,看见LZ这个“类”伸手帖一时……是正常的
有一点想说的是,此次“战”,不管是谁挑起,但包括LZ ...


我理解伸手贴多了可能火气大,但是我这个明显比只发几十个字那种看起来有诚意多了吧?

为什么光看见个题目就进来训人?没有看见过我第一贴里有做过努力么?

解答一个问题,也许只是解答者每天1%的工作
但得到一个回答,是这个提问者的100%

没准备战什么,这个又不光荣。说白了是在我的伸手帖打仗。
但是确实想说点什么,没有讲仿佛一些人已经形成了习惯,开口就教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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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7 14: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野隼 于 2008-5-7 14:22 发表


少年,你直接承认你上面引用错了历史典故就得了。强行辩解只会越抹越黑,你在这里解释的,你自己套进你引用的那一句里,说得通么。长篇大论混淆视听这把戏也看看对象再用,免得被戳穿了更加丢人。去找喜欢跟你扯 ...


没觉得有所谓露怯这一说。
我丝毫没有觉得有引用错,某人说可杀ID,我给他举例凌迟处死也不过如此,历史自有评价。

没看出来,你也很能换概念的。
但是我不介意,欢迎,请继续举证。
说明为什么引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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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7 14: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野隼 于 2008-5-7 14:22 发表


少年,你直接承认你上面引用错了历史典故就得了。强行辩解只会越抹越黑,你在这里解释的,你自己套进你引用的那一句里,说得通么。长篇大论混淆视听这把戏也看看对象再用,免得被戳穿了更加丢人。去找喜欢跟你扯 ...


还有,少年的称谓。
敢问您贵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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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7 14: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ath2000 于 2008-5-7 14:08 发表


又犯了一条,在游戏王区不能用这套兔子表情

不要问我理由


不敢不敢,可是不敢问您理由。经过此事,我发现开口问事有着相当大的人生风险。

中国网特虽然多,没发现“问特”还要多。

也不敢再用了,刚才完全属于随意点到。

您要是抓住我这条不放,我认啦。

[ 本帖最后由 newddr 于 2008-5-7 14: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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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4: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说我是70后你也没得证明。

我想,会在这种帖子里长篇大论扯皮这么久的人,心理年龄是当得住“少年”这个称谓的。
NW的风气不是你的一个战贴能改变的,堂吉诃德精神不是用在这上面的,你有那么多空闲时间还不如多学学怎么自己查资料,以后发点更有价值不会被人吐槽的问题贴。

你那里的引用,且不说上下文的意思是否衔接,单就你把袁督师和六君子放在一起说,就足够可笑了。民族英雄能跟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放一块说么,在那里,非要并列的话,也是袁崇焕和于谦。
懒得多回了,后面您自己接着玩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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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4: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LZ啊 关注这贴很久了 这里擅长于论战的人不在少数

为了类似的问题在本区出现的战帖也不是少数了 而且每个战帖都是高楼

对于已经解决了问题的情况下 进行这种从一开始就意义不大 而且得不出一个满意结果的论战

是很不划算的

都消停点得了罢 已经够欢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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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7 14: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野隼 于 2008-5-7 14:33 发表
- -我说我是70后你也没得证明。

我想,会在这种帖子里长篇大论扯皮这么久的人,心理年龄是当得住“少年”这个称谓的。
NW的风气不是你的一个战贴能改变的,堂吉诃德精神不是用在这上面的,你有那么多空闲时间还不 ...


当然,我只是礼貌的问您贵庚而已,您直接讲多大就好了,我又不会说不信,如此讲法,倒好象阁下觉得不会有我大似的。

没别的意思,好奇你喊我少年而已。

关于六君子的问题,那只能认为你我对于六君子的认识不同而已。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改变NW风气。题目太大,不敢想,作为初学者只想得到正确的答案,少些误解而已。

堂吉诃德精神嘛,你如果有机会做我的职业,你就明白这个精神很重要。

战有时候不为输赢,他是种精神,但不是无意义的精神。

他不以一时的胜败定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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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4: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楼主根本不是在说理,反倒是千方百计在挑别人表达方式上的漏洞

诡辩及偷换概念手法之高令在下颤抖

您不是想解决问题,只是很单纯的想赢不服输而已

但是在NW,劝您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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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7 15: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审判|苍月 于 2008-5-7 14:33 发表
LZ啊 关注这贴很久了 这里擅长于论战的人不在少数

为了类似的问题在本区出现的战帖也不是少数了 而且每个战帖都是高楼

对于已经解决了问题的情况下 进行这种从一开始就意义不大 而且得不出一个满意结果的论战 ...


不得不说阁下说的相当有道理。

哈哈哈,其实我一开始就得到答案了,只是对我得到答案后,反而有人出来又不给新的答案,就会教训人有些不满而已。

好啦,不想搞得好象我不依不饶要做什么民主斗士的样子。

这样,此贴10页前我不再发贴了。随便各位大侠怎么折腾,等着煽耳光、打闷鸡的同学们来吧,我保持关注。

如果此帖子没有我都能自己折腾到10页后,那就不是我的问题了,也不是我要想出名的问题了。

我就再出来找某些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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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5: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wddr 于 2008-5-7 14:14 发表


而且别转移话题嘛,昨天问你的问题还没给答复呢?赶紧写,我等着看。

阁下想说我没文化,语言水平低就请直说吧,这个我承认,我的水平仅限于能理解版规的含义并能将其跟阁下的行为并列比较而已。
至于阁下昨天的问题嘛,我能看明白的只有调整和版规的问题而已,前者我去年11月分已经回答,后者我昨天也引用版规作出回答,其余的请恕我看不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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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5: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呢...
如此嗜战还是劝阁下到街头巷尾找三姑六婆战去..
保证战个3天6夜没完..
NW不是提供您如此浪费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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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野隼 于 2008-5-7 14:33 发表
- -我说我是70后你也没得证明。

我想,会在这种帖子里长篇大论扯皮这么久的人,心理年龄是当得住“少年”这个称谓的。
NW的风气不是你的一个战贴能改变的,堂吉诃德精神不是用在这上面的,你有那么多空闲时间还不 ...


同是70后的握手……老勒

所谓失道寡助,不说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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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5: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喂喂 此贴就这么终结好罢  表瞎折腾了 —_—

能平息就行 还有 火野不是70后 老柴你被雷了[wdb1]



版主召唤~~

[ 本帖最后由 |审判|苍月 于 2008-5-7 16: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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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wddr 于 2008-5-7 14:23 发表


我理解伸手贴多了可能火气大,但是我这个明显比只发几十个字那种看起来有诚意多了吧?

为什么光看见个题目就进来训人?没有看见过我第一贴里有做过努力么?

解答一个问题,也许只是解答者每天1%的工作
但 ...


我对你这个贴的理解有点歧义(可能我理解能力有点问题,原谅我语文不好),该不会是向我开炮吧?
我声明一下,LZ的第一贴我绝对支持,有时我也是这样伸手的,貌似世界出来的时候我就这样了一次,不过由于我是贴了置顶的调整,所以那时没有锁帖或被战
还有,我不战,是因为我不想战,与光不光荣没关系

原帖由 |审判|苍月 于 2008-5-7 15:29 发表
喂喂 此贴就这么终结好罢  表瞎折腾了 —_—

能平息就行 还有 火野不是70后 老柴你被雷了[wdb1]


通常这种战帖要召唤版主锁帖才能终结……在此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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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ath2000 于 2008-5-7 15:22 发表


同是70后的握手……老勒

所谓失道寡助,不说下去了


某龙是来拜会一下70后的前辈的![wdb1]
其实某龙本来不想回贴,不过………………看到前辈实在忍不住了
顺便问一句:前辈的头像是哪里的MM?一直都很好奇,很嫩,某地方又很不错……咳咳

回一下主题:
辛苦爬完楼,居然发现某龙还看不明白LZ在战什么,只是那句“烦请出示下资料证据 ”(未知是改过没的,因为发现此贴的时候已经是有5页了)语气太过于命令式的,看得很多人都不爽,再加上LZ战来战去挠来挠去却不知道应该用一些温和一点的方式,更不知道这里做SS是多么的大罪。表面上一楼是找了不少资料,连某X梦都出来了,奇怪是哪里找的,却不懂得去看看规则资料,分清楚何为给钱何为效果,本来轻易解决的问题,却因为规则的无知而在这里闹了这么多楼,真是觉得有趣。
律师金口一开,一字千金啊,在这里战有什么意义?看人家阿凯讲完一通之后就懒得回了,这才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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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不觉得那句“烦请出示下资料证据”有什么问题。
楼主别再辩了,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这里的部分人有多团结怕你是不知道的。
如果关于监视者的问题已经解决后这帖就可以锁了吧,再战下去只会双方都不愉快。连“私人论坛”“滚蛋”的论调都出来了,没什么好说的吧!
只想再说一句,人,需要有器量。我没有特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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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tb 于 2008-5-7 16:25 发表
其实,我不觉得那句“烦请出示下资料证据”有什么问题。
楼主别再辩了,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这里的部分人有多团结怕你是不知道的。
如果关于监视者的问题已经解决后这帖就可以锁了吧,再战下去只会双方都不愉快。连 ...


这个已经是修改过的标题了

貌似原来的是“***拿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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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 高手拿证据出来 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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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8: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火野都有老婆啦~~~~  还不是70后的~~~~  苍月是口胡男~~~~!!!

LZ不去演成步堂龙一  还真是可惜~~~  话说以前很喜欢逆转裁判这个游戏和律师这个职业~~~~

看了这帖发现律师真是个可怕的角色  =                    =  ...  好恐怖~~~~

其实LZ不用解释那么多啦   记得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啊  叫 :


解释就是掩饰~~~!!!  

你们一个少说一句不就没事啦~~~!!!

都是好战者~~~=________________,=  


话说LZ中间那几段连帖还真是猛到不行~~~  不是说不能连帖的么  =             .             =   我以前就被罚过一次 ....

LZ你又犯版规了吧~~~~- 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100楼耶~~~~>  0  <  ~~~~   呼叫帕版~~~~快锁呀~~~~


[ 本帖最后由 gameboyzero4 于 2008-5-7 18: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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