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y 发表于 2005-11-29 19:28:01

http://www.levelup.cn/article/html/news/yj/2005-11/25172832.htm
大家看看这个新闻加帖子,我在215楼说的话,马上就有人骂我了,我非常同情兔兔姐
,在中国可能不被盗版吗?你去问问游戏机杂志和电软,那个一开始有版权的才出杂志的???
一开始全是没有版权的杂志,现在有没有我不知道.这说明在中国就是盗版的世界,被别人盗版是无耐的事情.你要是在中国是个有钱人,有些人是嫉妒你,不是羡慕你.有些人会说,你的钱是黑钱,是骗来的等等.不过现在的中国在不段的发展向上,这种现象会慢慢的减少.大家只要尽一点力量支持正版吧.

小新人 发表于 2005-11-29 20:30:38

只说4个字:支持兔子。

kunoichifans 发表于 2005-11-29 22:16:08

楼上能说这话
很好
谢谢你的支持

PS:兔子你的那个日期可以改了
今天貌似是第九天了
不过你还是等到明天改吧……
改第十天……

greenleg 发表于 2005-11-29 22:43:35

原帖由 kunoichifans 于 2005-11-26 08:52 发表

你说的话让我不能接受
我很喜欢《掌机王》上的大多专题栏目
曾几何时我看杂志已经不在看攻略了
如果要依攻略来评论他的好坏的话那出其量也就是一本攻略本
(PS:无语状……不懂解释随意搬弄,女 ...

不用支持UCG了,现在电软也是不错的。
我1年前就不买UCG了。

ken9999272 发表于 2005-11-30 00:16:43

原帖由 鬼眼の狂 于 2005-11-27 20:22 发表
证据都帖出来了 连个P都不放
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觉得理所应当 不是强盗是什么啊


看不起我们这边...

felixet 发表于 2005-11-30 07:26:46

我已经很久没有买UCG和掌机王的了~~~~~~经过这次一来,我作为这里的一员以后都不买了~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5-11-30 11:55:36

发现楼主有点傻,哪有小偷偷了东西被人喊回来道歉的?

坑道遇难者 发表于 2005-11-30 12:30:07

还没结束吗?

kunoichifans 发表于 2005-11-30 12:30:20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5-11-30 11:55 AM 发表
发现楼主有点傻,哪有小偷偷了东西被人喊回来道歉的?


您会这么说应该有您的个人见解吧
请说一下



楼下别带火Yao味就行了……不然又要3帖……





[ 本帖最后由 kunoichifans 于 2005-11-30 12:45 编辑 ]

iyxg 发表于 2005-11-30 12:37:48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5-11-30 11:55 发表
发现楼主有点傻,哪有小偷偷了东西被人喊回来道歉的?
这句话看着没什么.不过仔细体会真有道理吖...

变色龙 发表于 2005-11-30 13:13:01

原帖由 iyxg 于 2005-11-30 12:37 发表

这句话看着没什么.不过仔细体会真有道理吖...

是挺有道理的。不过说真的,“浪子回头,十年不晚”,我觉得如果连自己做的事都不敢承认,那也真的是。。。。
兔子我们砸锅卖铁支持你!

adcchi 发表于 2005-11-30 13:19:33

原帖由 jian 于 2005-11-29 18:25 发表
我操,一群白痴!不就抄篇文章!大惊小怪!TMD都有毛病!
斑竹呢?
不是见到带任何你们看着不爽的字的贴都要删掉么?
怎么这个带这么所谓不雅的都留的好好的?
可怜一年半前我发的两个贴啊!也只是骂了S社“两句”~就被无情KA掉!
还收到N多信息~
唉~~~不是换斑竹了吧?
还有,这个贴好像要进入倒记时了吧?
“距某兔子自杀还有3万六千兆天。。。。。。”

鬼眼の狂 发表于 2005-11-30 13:31:46

原帖由 adcchi 于 2005-11-30 13:19 发表

斑竹呢?
不是见到带任何你们看着不爽的字的贴都要删掉么?
怎么这个带这么所谓不雅的都留的好好的?
可怜一年半前我发的两个贴啊!也只是骂了S社“两句”~就被无情KA掉!
还收到N多信息~
唉~~~不是换斑竹 ...
估计是让人看看这人是咋死的吧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5-11-30 14:16:36

原帖由 kunoichifans 于 2005-11-30 12:30 发表



您会这么说应该有您的个人见解吧
请说一下



楼下别带火Yao味就行了……不然又要3帖……




很简单,对付小偷就要用法律手段。我们加入一再忍让,UGC就会以为我们软弱可欺,进而得寸进尺,越来越嚣张。
但是相反,假如LZ能用法律手段吧这件事解决,把UGC打痛,那么UGC就会有所收敛,那么很长一段时间内,LZ甚至其他人的成果都能得到尊重和保障。
像兔子下在这样,天天讲“都XX天了,卑鄙无耻下流的UGC还没来道歉阿”,是一点用都没有的,反而会在以后助长了UGC的嚣张气焰,就更不会把“版权”放在眼里了!

小新人 发表于 2005-11-30 17:20:44

原帖由 鬼眼の狂 于 2005-11-30 13:31 发表

估计是让人看看这人是咋死的吧


管理员大人的删帖尺度实在让人费解,这样明显版聊的留言都不删,在下昨天说的全删,东道主特权啊……

[ 本帖最后由 小新人 于 2005-11-30 17:24 编辑 ]

ransoma 发表于 2005-11-30 17:38:02

证据,电子证据是有技术问题的,即使在BBS的服务器端更改了时间,照样可以在法庭上申请证据保全,这样可以利用技术科的技术进行电磁还原或是别的手段,能使原始时间和数据恢复

最近考试好多啊- -考完了就可以专心解决兔子的问题了,TMD经济法考试

ransoma 发表于 2005-11-30 17:41:50

向小三提出申请,对从兔子出攻略至今的近期的服务器的数据进行备份,并且进行妥善保管,尤其是入了精华库的攻略,注意最开始的发贴时间,兔子你自己也要保留好最原始最开始的WORD文档

我记得以前在旅团区和站务发过关于电子证据保存和防盗措施以及诉讼相关应对的法律扫盲贴,怎么没什么人去看呢- -

wei^_^ 发表于 2005-11-30 17:47:22

个人防护意识不够

ransoma 发表于 2005-11-30 17:50:58

原帖由 wei^_^ 于 2005-11-30 17:47 发表
个人防护意识不够


防不胜防


我把我的论文发到旅团区了- -

小新人 发表于 2005-11-30 17:54:36

到大棚车看了楼上的论文,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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