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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si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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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某新闻贴的一点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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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一向就不注重版权问题,更不用说这种转帖了。这就是这个国家的形象,山寨之都。引用他人的成果,归名于己,各种COPY某利,太多太多了。真心希望,能有法律约束这方面,才能让国民有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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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到今时今日现在才发现某人装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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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十一区玩家我觉得我们被深深的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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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作为日本人我很感谢您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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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喷一句,有本事你们丫挺的以后别看月X,坛子里的人都别转。谁转谁TM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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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那么多下来~~~其实....某新闻贴里一直在表现出不满的人,包括LZ~~都只是想得到大家的认可而已~因为这种立场在坛子里除了能多告诫和提醒大家做凡事都要用正确的方法以外,应该不会得到任何结果的~不是么?这场风波最终会随着展会新闻的冷却儿平息,明白的人明白了,不明白的还是会犯一样的“错误”~
好吧~LZ你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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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两位真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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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怎么又犯同一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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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eeme 于 2011-5-13 14:38 编辑

其他的不说,就这条微博截图而言,其实打不打*号都已经一目了然了,指谁大家都知道,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把仇恨转移到了论坛本身,即使某些会员做出了过激的言论也不代表论坛的论点

再者有人觉得将自己的微博帖在帖子里也没碍什么事,让他去。但是反过来想,既然不碍事那就非要帖么?既然不点开那何必放最上面?就算是NW的广告还是放在签名档的,为自己微博宣传的话也可以这么做
最上方可以放原文出处,至少对于原作者也是一种感谢,如果你不嫌麻烦点击一下也是为别人出一份力

小的不才,去过几次展会,数量不多,也不能离家太远,所以去的都是一些B社魂展会,WF,C3,SD DD的娃展会之类的。
在很多展会上即使新品第一天也是不能拍照的,比如以前的robot魂EVA三号机,借着相机的余角拍到一点我还很兴奋的给朋友看,朋友不屑的说论坛上都有了,让我很惊讶。
可能11区的人也有偷拍或者其他手段拿到照片而放在博客上,但是官方说这些照片是不允许的,若是真的追究其法律责任,我想那博客关闭也是很有可能。
我们这一味的转发,不说其法律效应会对论坛造成什么影响后果,但是在别人眼中可能就是山寨,copy等字眼,名声也造成负面影响。

还有某些人别把斗争上升到论坛本身,对人还是对事自己明白,什么有种别转帖以后不看NW了,你有种滚就行了,别人发不发贴关你P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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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这位爱好者,我很支持您说的。希望下一次展会我们能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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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喷一句,有本事你们丫挺的以后别看月X,坛子里的人都别转。谁转谁TM孙子
绝地风暴 发表于 2011-5-13 14:25


转图谁不会,少了他一个,地球照样转,关键是转图还次次把自己微博地址挂在最上面的就他一人,刷下限他肯定可以称王了

还有,为毛那些转图不贴微博地址的人就得听你的不转?还转了就是孙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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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LS那位真是很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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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这位爱好者,我很支持您说的。希望下一次展会我们能碰面。
11区玩家川口 发表于 2011-5-13 14:42

能得到大师的赏识我很高兴,希望下次能和大师见面,可以的话还请和我握手和签名
啊,要见到川口大师了(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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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真是早走早好,搞得好像受什么迫害一样,只能送一个字“滚”。反正之前在别的论坛转帖,我都会标题就标上转载,然后开头给转载链接。不为别的,这个是从学校里面就开始养成的习惯,论文要标引用,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都必须标上,图能自己画的都不要借用别人的,这都是常识,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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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作为日本人我很感谢您的发言。
11区玩家川口 发表于 2011-5-13 14:19

大师一点架子都没有,自称玩家,我觉得把我们普通人放到和大师一个层面是对我们的抬举
大师太谦虚了,不愧是我们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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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4: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1区玩家安艺 于 2011-5-13 15:12 编辑
楼上这位爱好者,我很支持您说的。希望下一次展会我们能碰面。
11区玩家川口 发表于 2011-5-13 14:42


我也非常支持川口先生和那位meeme朋友的看法。

对了川口先生,希望下次能和您一起举办一次模型与PF的联合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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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5: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的不说,就这条微博截图而言,其实打不打*号都已经一目了然了,指谁大家都知道,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把仇恨转移到了论坛本身,即使某些会员做出了过激的言论也不代表论坛的论点

再者有人觉得将自己的微博帖在帖 ...
meeme 发表于 2011-5-13 14:33
封号吧,既然版主大X如此说我也没意见。别人辛苦半天为自己某一小点福利都不允许,还道貌岸然的说什么版权问题,OK,NW那么多月X,新闻也没见你们出来道貌岸然的说版权。其他我也不多说什么了,霓虹的博客不是人人都能上。讲版权?你们版主先扪心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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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5: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空灵 于 2011-5-13 15:07 编辑
能得到大师的赏识我很高兴,希望下次能和大师见面,可以的话还请和我握手和签名
啊,要见到川口大师了(羞
meeme 发表于 2011-5-13 14:47


呵呵,咪咪好久不见了啊 在那边一向可好,挺想大伙的
这几天突然挺怀念这的回来转转就发现了这么不和谐的事件。在什么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没忍住斗胆妄言了几句。后来才觉得自己废话可能太多了。以后还是继续潜着吧。
论坛发生这样的事俺也很痛心,分享换来了谩骂,分享变成了侵权,感觉很多东西都变味了。

哦对了,我其实是想说,跟川口大师合影握手见面的时候帮我表达一下对他的敬佩之情,顺便帮我讨个签名 谢啦哈
好了就这么多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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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5: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一句,互联网的宗旨是自由与分享,不是无偿与免费!这是按照你们这些口口声声版权的人的思路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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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区玩家大河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5-13 15: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非常支持川口先生和那位meeme朋友的看法。

对了川口先生先生,希望下次能和您一起举办一次模型与PF的联合展会。
11区玩家安艺 发表于 2011-5-13 14:58

我很期待大家同聚一堂来聊聊天,最近他们都说我的设计太古老了

下次有高达展会务必请大家一起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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