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th2000 发表于 2007-6-29 08:46:55

真以为注册个新MJ啥就能解释通了?

似乎你们还不明白,只要之前谁的账号有捣乱的行为,封无赦,管你是被盗用还是共用

自己的账号,自己就要附上责任。

帕帕的心情也真好,还给你们三天讲述你们的学生生涯……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7-6-29 09:02:21

1 如果要解释的话,请把你们的人物关系自行说清楚
2 共用和盗用有什么区别?你把密码给了朋友,就有心理准备人家用你的号。你父母给你家里钥匙的时候就有准备你会用那钥匙进屋,你父母会说你盗用钥匙“闯”入屋子的么?
3 不要老是说得好像别人逼你骂人似的,小星星号攻击的行为很多人都看见,你不能说当时你心情不好什么的就能这样多次发表攻击言论
4 真不好意思,你们俩IP一样。。。。

有事要解决 发表于 2007-6-29 09:02:57

你也真是不明白呢!不注个新号怎么来和你这个不懂理的人说理啊?难道我给你们食死猫啊?


那你都知道你那个捣乱封那个啦!我的号都无搞过事封我的又是怎么回事啊?在学校里用电脑Ip都一样,难道就全部都要封?


假如你身份证被盗去做违法的事,但是查明犯人后你仍然要和犯人同罪?你怎么也说不通吧!


事情未解决如果版主不出来说服人,论坛的运作必然受影响!因为版主与你不同,不同你可以随便惹事,没解决的事就去随便评论,在乱伤人!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7-6-29 09:06:52

原帖由 有事要解决 于 2007-6-29 09:02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真是不明白呢!不注个新号怎么来和你这个不懂理的人说理啊?难道我给你们食死猫啊?


那你都知道你那个捣乱封那个啦!我的号都无搞过事封我的又是怎么回事啊?在学校里用电脑Ip都一样,难道就全部都要封? ...

假如你身份证被盗去做违法的事,但是查明犯人后你仍然要和犯人同罪?你怎么也说不通吧!

问题是,现在你能证明你的ID是被盗用的么?

如果身份证申请了信用卡欠钱,你证明不了你的身份证是被非合理手段使用开通信用卡什么的,责任一样算在身份证主人身上

有事要解决 发表于 2007-6-29 09:12:39

我身在广州为什么我的Ip会在汕头吗?你解释这个吗?还有就是的确他们的用语非常不好,我受怨不特指还受你们气,那就不讲道理啦!还有就是我从来也没有看到攻击的帖(指到今天早上)

有事要解决 发表于 2007-6-29 09:14:57

但是重点是已经查出犯人,责任应该是由犯人承担的吧!

澄清石灰水 发表于 2007-6-29 09:39:05

那件真的和zhixìng无关你们说我什么都好,我希望你们大人有大量.算我错了我真心向你认错!对不起! 
 对々…我便是那个犯人,请你原谅我…

death2000 发表于 2007-6-29 09:40:18

两位继续……双簧,OH,应该是二人转……

小星星既然攻击他人,封号有啥问题?

有事要解决 发表于 2007-6-29 09:47:09

我没有攻击人系小东攻击人才对!你用你自己的簧管眼看清楚啦!

澄清石灰水 发表于 2007-6-29 09:51:12

柴立峰!你讲够未吖?我不想和你说!既然你的主观能动性认定了我!说什么也没用!我不想和你理论!! 
我只是想版主相信错的只有我一个…不关其他人事…

Tsukuyomi 发表于 2007-6-29 09:52:07

這位澄清石灰水同志早上也在OCG板塊純水了吧,用意不明,而不是馬上就到這裡看呢

澄清石灰水 发表于 2007-6-29 09:59:33

那是我出言攻击的贴子我只想说这是我错了…

death2000 发表于 2007-6-29 10:12:50

原帖由 澄清石灰水 于 2007-6-29 09:59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是我出言攻击的贴子我只想说这是我错了…

您今天早上在前台的纯水怎么算?

其实说白了,两个问题。一个人身攻击,一个纯水顶贴。这两个罪名封ID都能有异议?

澄清石灰水 发表于 2007-6-29 10:14:36

收声拉!!!

death2000 发表于 2007-6-29 10:31:28

http://bbs.newwise.com/thread-314545-1-1.html
http://bbs.newwise.com/thread-314548-2-1.html

原帖由 澄清石灰水 于 2007-6-29 07:17 发表
为澄清而支持一下!!!

澄清石灰水 发表于 2007-6-29 11:14:37

你究竟想点??

有事要解决 发表于 2007-6-29 12:45:49

小东同学都承认了错误你还刻意立场做什么啊?难道挑起战火真的那么好玩吗?明明不关你的事就在这里插嘴,人家叫你不要说你还追问,人家问你想怎么样你又不作声!是不是要搞到友情破碎,世界大乱才能令你开怀大笑啊?

[ 本帖最后由 有事要解决 于 2007-6-29 12:54 编辑 ]

death2000 发表于 2007-6-29 12:51:02

只是想告诉你们

没事不要玩什么群体……不要玩人身攻击……不要玩MJ……

我来NW 3年了,一个MJ没有

有事要解决 发表于 2007-6-29 13:00:15

玩群体?玩人身攻击?这是正面还击啊!人身攻击你也不是玩的挺开心的嘛,还说被人?

有事要解决 发表于 2007-6-29 13:10:20

为什么大师的能解封而我的不能呢?关于此事我还会继续追问,如果版主只能一面倒地去判决也只能证明版主只是针对性对我个人不妥!竟然这么不公地对我!可能我的言语过激,但是我实在受不了被千夫指的感觉,难道人活着就是受罪?

[ 本帖最后由 有事要解决 于 2007-6-29 13: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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