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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o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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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你们能够容忍模区被广告侵占吗?(调查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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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1: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版主的这句话,话说本来准备睡觉了,明天还有1天的工作,但是看到大家的讨论,觉得不上来说说对不起自己的感受。。。。。

就冲你这句话:  而并不是为了个人的喜好去管理论坛。   我觉得我们完全可以好好认 ...
scd002 发表于 2012-3-22 01:04


你能这样想就最好不过了。感谢你对论坛管理的鞭策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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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1: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说一句,请大家不要认为合理合法就是合情的。。。。如果是这样。。。。。那大家不扶老人跌倒是不是合理合法的?   

论坛大家讨论的就是一个交流,你把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切断了。。。你还有什么可以做的?
...
scd002 发表于 2012-3-22 01:00


情理法本来就是三回事,  法是看到发广告要杀;情是觉得这是善意的放一马只按7天;理就告诉你了,轻判了.
这个和扶不扶老人有什么关系? 不扶老人与法无关,你不扶不犯法,只是不太合理,因为你的心里有句话怕碰瓷,这就是情.

我觉得你很多话就胡扯.

按7天, 说通了是不是发广告不对在先? 就算不算很广告,但是有那种性质,如果不按,以后真正的商家也这样发呢? 那到时满坛子广告就都打着这个个案自保,到头来不爽的是哪些人?你这类人要责要骂的又会是谁?
说你的保安例子,是不是一个特可怜的人因为爹妈绝症而违规在人行道上摆摊就可以放?
按规定就得赶. 一天几百个这样的人一个个客气地请走?
你说保安真应该这样的话那保安一个月还有几千几百块拿, 版主有钱拿?
何况也不算多暴力吧?

少年眼光放长点, 像你这么短浅, 坛子早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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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2: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无规矩则不成方圆",既然版规禁止发广告,不理你是好意还是恶意,都是违反了版规,被禁言是必需的.当然不合情理的版规大家可以质疑,但既然之前没有人质疑这条版规,也就是说大家都认为禁止发广告的应该的,先不说你问候别人的素质.,当犯了版规你就得认了,你说没看,那就是你的问题.至于版头广告,那是有偿广告,与在贴内发链接本质上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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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3: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以前没有意识到这里对广告还是这么严格的,但是,这种队论坛成长不起作用的广告,不如没有。就纯谈模型,买卖可以其他途径。nw本来也不是用来专门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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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3: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再有理也不可能一上来就问候人家那么重口味吧..这样还谈什么尊重商什么量..支持龙版的做法
很早以前就期待NW能改革了..希望能有个大大的惊喜..相对于别的论坛.我还是喜欢这里多一点.毕竟自己的菜鸟时期就是在这度过的..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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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4: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这个人无理取闹,混淆视听。
他可能不太懂事,版主别和他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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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6: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對廣告在模型區.但可以有專門的一區放廣告(還是那是在二手區????) 因為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人問哪隻好,哪裡便宜...等等.............不過我想他們也不會專門去那區或讀版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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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7: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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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7: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0容忍啊 对广告 咱当年顶下的规矩是见一个灭一个啊 不能让这个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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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7: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安排一个汇总贴,有需要的里面找,也不会影响到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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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7: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需要时回帖格式可以是:“已经把地址发在汇总贴的XX楼,有需要的可以自己去看”之类的。我也是新人,我感觉对新人而言,觉求购问题上能不走弯路何必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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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7: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杀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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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8: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模区广告零容忍,推销产品也罢了,然而恶语相向什么的就觉得这样的卖家是没有良心和良知卖好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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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8: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能容忍
交流模型心得的论坛岂能变成商场
若人人都"为造福大家发淘宝链接",这里就变成"淘宝网"而非"NW"了
来这里发言就要遵守这里的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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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8: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就得封IP

没必要跟他纠缠,真有素质也不会上来就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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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9: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风不可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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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9: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激动呀。。。我只是觉得,你真的词不达意啊。。。。。你要么赞同我,要么不赞同我。。。我都接受。。。。。。

但是你的意思我完全不懂。。。。。莫非你是来刷n 币的? 和我一样,我注册这么多年都是潜水, ...
scd002 发表于 2012-3-22 01:09
看到这我笑了,还这么多年,除非你承认是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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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9: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广告,删ID。
那种模玩广告,视程度禁言,屡犯也删ID。
一个论坛有广告还得了了,再说也有交易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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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9: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清广告贴和“保安强行用暴力把乱摆摊的小贩推出去,再把他的东西扔掉”是一回事吗?发广告本来就不对,而且你损失了什么?CTRL+C和CTRL+V的几秒时间和小贩的摊档等价起来吗?
论坛就应该有论坛的规矩,你不遵守,就不要来了,或者你开个?
支持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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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9: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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