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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id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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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1: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19楼错

这话说的 到底是不懂事进来骗贴还是故意来误导或者是点燃什么其他的导火索?

狼 本来我不应该回这个帖子 因为我不是当事人 请楼上某些也注意这个名词 当事人 谢谢

但是在你投诉戒音的时候引用了我的证据 所以我不得不出来

记得我在那个帖子的时候你也发贴质疑过 在我跟贴说出我暴走的原因的时候你还PM给我过

当时我对你印象真的不错 但是现在...

1,和你那次聊过后 你没有什么其他的意见 那到现在又提出旧事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蓄事待发?
我承认当时我是暴走了 是冲动了 可惜当时没有人来投诉我 而且从投票的结局来看 我在水区的人心还是有的 大家都支持 都理解 都容忍了我当时的怒火 在此 我也谢谢各位
我想说的是 水区斑竹确实代表了水区的形象 但是难道就要菩萨脸一直做下去?

江泽民同学还代表全中国的形象呢 不是照样有挖鼻屎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

没有什么说自己人包庇自己人的 你说站长没有看到那贴? 狼王自己去看站长现在的头衔 已经从以前的回归变为神经两字了

而且狼王有可能你不知道 你以后上网的时候可以打开在线列表 这样 你就可以看见每天到底有多少其他区的斑竹和超级斑竹在水区浏览了

我那帖子放了一个星期了 如果真的投诉 麻烦狼王把站长和其他超级斑竹还有我一起投诉进去 这样可以不落下故意针对某斑竹而投诉的口舌

以上只是针对你引用我的帖子的话  我应该勉强算当事人 所以我跟

关于刷屏 水区原本的版规是规定15贴连刷 但是某次修改后发觉这个规定死了 所以就编辑掉了贴数 而是直接写禁止刷屏

狼王你自己也是某站的前斑竹 关于刷屏的概念还不清楚? 如果有质量的贴 哪怕你两页全部最后回复也不算刷 如果没有质量或者就是一般的回复 你连着5贴我就会封你
就象杀人要犯法 但是里面分自卫还是主动一样

关于PM是否 水区版规和总的站规中并没有任何一条说明要PM或者怎么样 所以当某区斑竹处罚前PM你是人情 但不是义务

以上我说出自己的想法 并无战的意思 不是我心虚特意说明 而是怕小人和无聊人 不好意思

关于其他问题 我不多说 因为我不是当事人 请以后跟贴的人再次看下站务的版规 当事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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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2: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vv2003 at 2005-6-19 06:33
个人观点:
1、水区版规有待改进,老人知道的惯例,如果不写进版规,不能成为惩罚新人的依据。何况就是某投诉人自己,在那个投诉帖里,都没说明白水区3连是否违规、最后回复ID同一的多少帖才算刷屏。说实话,像3 ...

没人说三连是违规好伐
我在动漫区还经常5连捏


任何地方超过了15贴都会挂好伐?常识啊
有些地方你10贴了就封IP了,这里还算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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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3: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tonybear at 2005-6-19 11:33
如果有质量的贴 哪怕你两页全部最后回复也不算刷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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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9 13: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tonybear at 2005-6-19 11:33
19楼错

这话说的 到底是不懂事进来骗贴还是故意来误导或者是点燃什么其他的导火索?

狼 本来我不应该回这个帖子 因为我不是当事人 请楼上某些也注意这个名词 当事人 谢谢

但是在你投诉戒音的时候引用了我的证据 所以我不得不出来

记得我在那个帖子的时候你也发贴质疑过 在我跟贴说出我暴走的原因的时候你还PM给我过

当时我对你印象真的不错 但是现在...

1,和你那次聊过后 你没有什么其他的意见 那到现在又提出旧事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蓄事待发?
我承认当时我是暴走了 是冲动了 可惜当时没有人来投诉我 而且从投票的结局来看 我在水区的人心还是有的 大家都支持 都理解 都容忍了我当时的怒火 在此 我也谢谢各位
我想说的是 水区斑竹确实代表了水区的形象 但是难道就要菩萨脸一直做下去?

江泽民同学还代表全中国的形象呢 不是照样有挖鼻屎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

没有什么说自己人包庇自己人的 你说站长没有看到那贴? 狼王自己去看站长现在的头衔 已经从以前的回归变为神经两字了

而且狼王有可能你不知道 你以后上网的时候可以打开在线列表 这样 你就可以看见每天到底有多少其他区的斑竹和超级斑竹在水区浏览了

我那帖子放了一个星期了 如果真的投诉 麻烦狼王把站长和其他超级斑竹还有我一起投诉进去 这样可以不落下故意针对某斑竹而投诉的口舌

以上只是针对你引用我的帖子的话  我应该勉强算当事人 所以我跟

关于刷屏 水区原本的版规是规定15贴连刷 但是某次修改后发觉这个规定死了 所以就编辑掉了贴数 而是直接写禁止刷屏

狼王你自己也是某站的前斑竹 关于刷屏的概念还不清楚? 如果有质量的贴 哪怕你两页全部最后回复也不算刷 如果没有质量或者就是一般的回复 你连着5贴我就会封你
就象杀人要犯法 但是里面分自卫还是主动一样

关于PM是否 水区版规和总的站规中并没有任何一条说明要PM或者怎么样 所以当某区斑竹处罚前PM你是人情 但不是义务

以上我说出自己的想法 并无战的意思 不是我心虚特意说明 而是怕小人和无聊人 不好意思

关于其他问题 我不多说 因为我不是当事人 请以后跟贴的人再次看下站务的版规 当事人 谢谢

之所以提那次事件,是因为做为超版,戒音没有及时制止。我记得我是最早在那贴里指出其危害性的。PM你的内容也是叫你冷静。并没有在之后任何场合认可你的行为。既然我都已经发了贴指出了。你听不进去,我又能说什么。但是戒音她做为超版,对于这种滥用斑竹权限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就是不做为。你看了我顶楼贴没?
  除了版规的制裁,谁都没有以非法手段报复不义的权力,谁都没有以暴易暴制裁他人的理由,这是一个规范的论坛和社区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否则一切就会乱了套。熊冲动之下的发言可以理解,但是做为管理员,主要直接责任人,越是在这种雷鸣电闪的时候越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小3是管理员,负责是全区。不可能对水区的情况和具体版规了解得很清楚。可是戒音是水区直接负责人,是这方面的专家。小3不清楚具体情况,熊冲动之下忘了,那你也不懂吗,你也忘记了吗?这水区领导可是你当的。超版的责任重大,对待这样敏感的问题,自然应该慎而再慎,不能不顾大局,有意无意地给管理层,给社区管理添乱嘛。
  至于说我是前斑竹,我当时负责不是水区,我负责的区的刷屏也没有出现过,我也不知道多少贴是刷屏。而且一个论坛不同一个论坛,不能以我如何如何就否定版规没有细化标准这个客观事实。无论我如何,这个客观事实都是存在的。
PS:说起管理权限,我没猜错斑竹有个权限可以提升主题的,就是提升一下就到帖子最前面了。退一万步来说,提升主题也比加亮置顶好。毕竟人家不一定都知道斑竹有这权限,比以职务行为置顶宣泄要好。
再PS:水区的处罚都由戒音做出。我理所当然理解为戒音负责水区,其它人不是负责人。不是这方面专家,我投诉其它人干什么。

[ Last edited by zidne on 2005-6-19 at 1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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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3: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tonybear at 2005-6-19 11:33
如果有质量的贴 哪怕你两页全部最后回复也不算刷

什么才叫有质量的萜在水区?
我不认为楼主的回萜都是无质量、无意义的纯水。

(中午刚吃过饭,撑的睡不着的人无聊的路过,你们继续、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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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4: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戒音宝贝 at 2005-6-19 00:07
1.我不是专门负责水区的 也不是水区斑竹 请写明投诉主体.
2.高亮不等于精华,你要加颜色随时可以PM在线斑竹.
3.楼主既承认刷版,处罚就是正常.




PS.2楼的,我会随时注意你和你的主ID.

如果2搂不是对你进行人身攻击的话,那就代表你有滥权的行为,并对他进行恐吓,从你的PS能看出你毫无作为版主的应有的态度,如果我的话你主观上认为不顺的说,你可以注意我,你可以吧你看不惯的人都注意上了;水区在你“注意”前人气的确很好,现在都不热闹了,说真我不想这个论坛像现在这个样子,所以我投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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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4: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23 楼 :你以为会用两个论坛的代码就很拽?

25楼: 你认为? 你普通会员一个 中国13亿人 你一个否定宪法就够了?

狼王:我该说的说鸟 你们继续 再说下去恐怕又变成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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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4: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直接抨击到NW最高管理阶层。
所以我只说两句话·希望大家明白我的意思。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涉交原则·我们没有办法左右他。
但是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觉悟·我们是有办法改变他。

以上……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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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4: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拔刀齐 at 2005-6-19 12:59

没人说三连是违规好伐
我在动漫区还经常5连捏


任何地方超过了15贴都会挂好伐?常识啊
有些地方你10贴了就封IP了,这里还算松的

既然3连不违规,下面这帖的回复何解?凭什么因此认定别人在刷?以至于后来某版都受你影响,认为楼主已经承认自己刷了,你这不是误导么?至于说“任何地方超过了15贴都会挂”,说好听点那叫你去的地方不多,说难听点那就叫井底之蛙。还常识?别逗了行不?还举什么“有些地方你10贴了就封IP”的例子,你怎么不说有些地方20帖还活得好好的呢?是你没见过那样的论坛?还是遇到不利于你观点的例子就自动忽略啊?

我不是想战,我只想说这句话跟你在那投诉贴回的话冲突
“我发前都很小心看了没有3连”大致是这个意思
也就是说,你在刷,不过很小心的避免被警告的刷



本来为避免因为版主身份造成不必要的误会,用MJ发的前帖,现在看来也没有那个担心必要了。换回主ID继续战,某版愿意封就封吧,早就不想干了,最好把这个ID永久禁言。只是很奇怪,为什么对NW失望,不是在资料库的不完善上,不是在讨论气氛的低弥上,而是在站务对某些问题的处理方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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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4: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殿下……组织上面是组织上面的事情。但是咱们同事和同事之间是同事之间的事情。
如果NW 金手指区没有了你 就是损失……

[ Last edited by 有角幻也 on 2005-6-19 at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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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5: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照某些人的话讲,NW人才济济,不缺我一个人~~
顺便,NW会修改的人很多,其中会修改的版主也不少,因为会点修改就可以拽,我还没狂妄到那种程度,你也不用拿这种事情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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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5: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vicente at 2005-6-19 14:52

既然3连不违规,下面这帖的回复何解?凭什么因此认定别人在刷?以至于后来某版都受你影响,认为楼主已经承认自己刷了,你这不是误导么?至于说“任何地方超过了15贴都会挂”,说好听点那叫你去的地方不多,说难 ...

这贴越来越华丽了

他的回复是什么您看清楚了么?
他没有三连,这也不是因为三连而禁的
是刷屏。
我去的地方是不多,那又如何
这里是NW,有没有刷版不需要参考别人20贴不死

就算是楼主没有承认吧,那有怎样?
跟他刷版的事实有冲突吗?他不承认就是没有刷了是吧?某版是谁我不知道,不过我相信Y是看了贴自己判断的
这么容易受人影响,当什么斑竹啊还

本来很简单一个事就是你们这样挑衅的人多了,才把冲突升级得这么高


本来为避免因为版主身份造成不必要的误会,用MJ发的前帖,现在看来也没有那个担心必要了。换回主ID继续战,某版愿意封就封吧,早就不想干了,最好把这个ID永久禁言。只是很奇怪,为什么对NW失望,不是在资料库的不完善上,不是在讨论气氛的低弥上,而是在站务对某些问题的处理方式上?

嘿,说到避免斑竹身份,就是说您本就有认为这身份特殊了?笑

至于站务处理,咱比您失望得更透彻,不然也跑不了那么多人了
靠这对某区的一点执念,俺才在这陪您战

[ Last edited by 拔刀齐 on 2005-6-19 at 1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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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5: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拔刀齐 at 2005-6-19 15:34

这贴越来越华丽了

他的回复是什么您看清楚了么?
他没有三连,这也不是因为三连而禁的
是刷屏。
我去的地方是不多,那又如何
这里是NW,有没有刷版不需要参考别人20贴不死

就算是楼主没有承认吧,那有 ...

不就是因为有你这种人,所以才华丽的么?你应该感到自豪才对啊~~
既然他不是因为3连,你提3连的问题意欲何为?
既然这里不需要考虑别人的20贴,你提10贴封IP的地方想让大家考虑什么?
既然楼主没有承认,后面某版所谓的第3点就是不成立的,我想说明的就是这回事。你连我要针对的回复都没看明白,就匆匆忙忙回复,不是自找郁闷么?


嘿,说到避免斑竹身份,就是说您本就有认为这身份特殊了?笑
至于站务处理,咱比您失望得更透彻,不然也跑不了那么多人了
靠这对某区的一点执念,俺才在这陪您战

版主战跟普通会员战,性质本来就不一样,这不是我觉得的,而是事实就是如此。你不懂不怪你,谁让你不是版主呢?顺便,既然那么多人都如你所言,因为站务问题跑掉了,那么再跑我一个应该也无伤大雅才是。某版华丽的封吧,除了我之外,还有某个失望更透彻的,还有某个明知不是当事人还插一脚进来的,再加上某个在水区叫因而XHW预定1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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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6: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他不是因为3连,你提3连的问题意欲何为?
既然这里不需要考虑别人的20贴,你提10贴封IP的地方想让大家考虑什么?
既然楼主没有承认,后面某版所谓的第3点就是不成立的,我想说明的就是这回事。你连我要针对的回复都没看明白,就匆匆忙忙回复,不是自找郁闷么?

三连是他自己提的,我原本都没这个概念。我提这,只想说明某个回贴,是否不打自招不是你我两人说了算

提10贴,这位,您看不见我后面跟那句啊,想说明这里规矩并不算严,而不是要借鉴其做法。

“就算”这两字,您看不见?这是假设。
斑竹看了他回复后也这么认为了,何况本来封也不是因为这句话承认了而认定事实
刷屏战果处置时还在那里留,看一眼就可以过来封了,您狡辩也是没有用滴


我自然不懂~谁让我不是斑竹呢?谁让我是斑竹时没人跟我战呢?
很好,我是说以前没人来战,现在冒出大量的,敢情是战我现在不是斑竹了啊
您们也真有趣,难怪我说AK他们就没人碰呢,果然是捏柿子找软的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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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6: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tonybear at 2005-6-19 14:09
23 楼 :你以为会用两个论坛的代码就很拽?


没有。我那敢在版主大人面前拽
我只是拜你那句话
阁下在你自己开的论坛以外的任何稍微有点规模的论坛刷2页ID还活着的话
我自废ID

[ Last edited by ヴァルキリー on 2005-6-19 at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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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6: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拔刀齐 at 2005-6-19 16:04

三连是他自己提的,我原本都没这个概念。我提这,只想说明某个回贴,是否不打自招不是你我两人说了算

提10贴,这位,您看不见我后面跟那句啊,想说明这里规矩并不算严,而不是要借鉴其做法。

“就算”这两 ...

因为他不知道水区刷屏的定义,所以误以为你投诉他是因为他3连了,很正常嘛。既然不是因为这个投诉他,后面为什么又把这个话题拿出来了?想说明什么?某个?别语焉不详啊?
提10贴就是说这里规矩并不严?那么我提20贴就可以说明这里规矩很严了?不过严不严都能怎么的,既然没有借鉴的必要?
假设?那么说实际上你认为他还是承认自己刷了?在哪里承认的?是在你说的那个“刷屏战果处置”帖里,还是某版在本帖#9的认定前?都跟你说了针对的回复是哪个,怎么还这么狡辩呢?我的观点是什么,自己去#18找去。版规明明没写多少才构成刷屏,有什么理由用几个老人所谓的习惯来给人定罪?

最后,搞清楚了,本来我在#18就没针对你的什么回复,针对的是某版的做法,你非在后面回复了,不捏你捏谁?这年头上赶着找捏的不多,没理由这么轻易放过,尤其这人自己还想继续战呢。至于你硬不硬,跟我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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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6: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战得是越来越没意思了,在无意义的地方争

版规没写,是避免漏洞,比如写15贴,有人就专回个14贴,写14就专13
又何必要写?
这不是老人的习惯,是斑竹的判定。
版规本就是死的,所以才要斑竹存在来鉴定是否违规,本就没必要一点一点按照版规尺度要求
按照使徒的话,“不然要选斑竹干什么,不如叫民工来蹲点排”
除了您几位大概是为朋友打抱不平的,再加上XX帮的,有多少人不认为这是刷?


看见斑竹大人找柿子捏,我能不凑上去荣幸荣幸么 [wd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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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6: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突然加一句。

似乎过一段时间就会对一些管理层的某些人的做法有意见。而且不论提出意见的人是不是一群人,但是多次发生类似的意见,就不能说是提意见的个别人的小白行为或者其他名词的行为。

我总觉得,如果一个班级里只有一两个人学习很差,这可能是这一两个人的问题,如果只有一两个人学习好,那我觉得就是老师的问题了。
同样,如果只有一两个人对于一个问题有意见,那可能是个别人对于事情的理解上和大家又不合,但如果不少人对于几乎类似的问题有意见,那就可能是这个问题的确是一个问题。

当然,鉴于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这样的关系,世界上没有公平可言。

PS:有感而发,并不是对管理层对于本次事件处理的意见或建议,如果认为我这贴在这里存在是违反版规的话,可以处罚我。给有权限的人添麻烦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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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6: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避免漏洞?那干脆不要版规多好啊,这样岂不是更没漏洞?真是笑话~有人捡版规漏洞,那说明制定版规的人有地方没考虑到,应该做的是尽量完善版规,而不是模糊版规搞有罪推定。为什么论坛要定15帖,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不定14或13?不就是因为制定者认为15帖的危害性足以达到对论坛正常秩序的危害,而14或13还不够么?就像法律为什么规定刑事犯罪责任年龄是14以上,而不是10甚至8岁?难道10岁孩子不能杀人?很明显10岁孩子也有杀人的能力,但法律通过权衡,认为这种情况不需要予以刑事处罚,如此而已。

顺便,不是我在找,而是你主动凑上来让别人捏,可别把因果关系搞错了。如果说在站务发帖就算找柿子捏的话,你怎么不让某超版捏一捏呢?岂不更是荣幸?照你的话讲,看我没有禁言的权限,所以挑我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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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9 16: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KANE,那么你觉得这次的事是谁的问题?
举报有错?惩罚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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